发布时间:2025-10-16 23:48:18    次浏览
为加速昌明经济开发区企业转型升级,解决企业困难,盘活园区资源,10月13日下午,县委书记莫春开主持召开昌明经济开发区项目推进座谈会。会议指出,近年来,园区相关企业为贵定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,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强化园区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,进一步加大企业扶持力度,及时解决企业困难,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,积极做好11月份上级检查工作。会议强调,昌明经济开发区作为全省第一批转型升级的开发区,要加强对项目“存量”的管理,大力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。会议还通报了园区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及投资协议履约的情况,20家企业汇报了当前企业建设生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。县委书记莫春开会上就及时解决企业困难,推进精准性项目服务作了工作安排。提出“6个迅速开展”要求:一是迅速开展2013-2016年度的“诚信企业”、“先进企业”的评定、授牌工作,12月底前完成评定、授牌及表彰工作;二是迅速开展项目督促工作,开发区管委会针对生产建设不正常的企业,要下发督促整改通知单,及时清理未按时整改合格企业;三是迅速开展园区内企业闲置土地、闲置厂房、闲置资产的处置工作,各企业要及时向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其闲置土地、闲置厂房、闲置资产情况,由县政府进行资产回收工作;四是迅速开展浙商产业园土地转让手续办理工作,11月底前完成土地手续办理;五是迅速完成园区在建公租房建设工作,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县住建局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;六是迅速开展供气设施配套建设,由贵燃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加快实施,并积极争取划入贵阳价区,支持昌明经济开发区发展。要落实好“10个一律”工作要求:一是凡是不按协议约定,完成项目建设投资生产的企业,一律终止协议;二是凡是签约土地2年,一直未开工的企业,一律清收土地闲置费;三是凡是签约土地满3年,但土地使用比例达不到50%的企业,一律收回闲置土地;四是凡是使用园区提供标准化厂房一直不生产的企业,一律清退并收回厂房;五是凡是使用园区提供标准化厂房,每年生产时间不足8个月的企业,一律清退并收回厂房;六是凡是将已建好的标准化厂房闲置达1年以上的企业,一律取消原协议约定的各项优惠条件;七是凡是生产了3年而一分税收都没有贡献的企业,一律清退;八是凡是签约土地2年以上不建设,或有标准化厂房但闲置2年以上不生产,或厂房建设停工半年以上的企业,一律不再办理工商民贸、企业年审等手续的,同时一律列入企业“黑名单”,吊销营业执照;九是凡是借有政府的财政资金,一直不生产,或者是不建设的企业,一律依法诉讼清缴;十是凡是生产正常,但目前还没有提供税收的企业,一律取消税收优惠政策。县政协主席韦明刚、昌明镇(区)干部、企业代表参加会议。(作者:黔南热线)